云南出台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刘颖报道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激发云南消费潜力,改善消费条件,增强消费能力,推动消费市场恢复和扩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抓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经充分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州、市意见建议后,报请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若干措施》主要包括七个方面30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从稳定大宗商品消费、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扩大电子产品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升消费能力等七个方面共同发力促进全省消费进一步恢复和扩大。
今年以来,云南省上下全面落细落实各项促消费政策举措,消费市场保持恢复增长态势。1—7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04.20亿元,同比增长7.8%,高于全国平均(7.3%)0.5个百分点;线上消费实现较快增长,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50.6%。文旅市场持续回暖,上半年全省接待游客5.39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394.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40.8%,分别是2019同期的134.9%和122.2%。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