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太平湾:最高奖励1000万元 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施文郁报道
为全方位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大连行动,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打造新时代央地合作标杆典范,近日,《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这是继“氢六条”之后,再度重磅推出的支持产业发展的举措,最高奖励为1000万元。
《实施意见》围绕持续创优营商环境、鼓励支持企业落户、聚焦资源要素保障、聚力科技创新引领等方面,对入驻的企业、机构和项目给予精准的政策支持和“真金白银”的奖励。
经营贡献奖励。对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经区党委研究通过后,参照项目经营贡献情况确定奖励标准。
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市场上市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奖励。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及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等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励。对新注册设立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或平台、实验室等)及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和示范项目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同时根据企业前三年研发费用,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获得市级以上绿色制造、绿色数据中心等示范项目或荣誉称号的企业及对新认定为市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强化用地供应保障。对符合合作创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新设企业及研发机构等用地需求,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规划选址。
灵活土地供应方式。根据项目不同需求,工业用地可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赁后出让等方式供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提升企业投资便利化水平。建立与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为企业提供“多对一”专班服务,实施“极简容缺审批”“签约即出照”“跨省打照”“拿地即开工”“完工即竣工”等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
扩展园区服务功能。深化央地合作共建创新模式,发挥招商局集团在城市与园区开发服务、综合交通运营、现代物流供应链、创新金融服务、新产业拓展等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全球化资源优势,坚持市场化运作,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支持。
目前,太平湾正高质量推进“一区多园”产业布局,此次《实施意见》出台,将进一步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优化产业发展生态,为项目落地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
下一步,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将坚持“港产城融创”联动发展,依托《实施意见》政策举措,整合产业资源,聚焦新能源、船舶与高端装备制造、粮油供应链、临港冷链等领域,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努力打造东北开放新前沿,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先行区和国企改革示范区。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