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高质量发展 沈抚示范区产业及人才政策再升级
摘要:此次发布的产业政策涵盖固定资产投资及生产要素补贴、综合贡献奖励、科技创新研发支持、企业提档升级支持、金融支持、对外开放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等7大类、25项措施。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汪险峰报道 固定资产投资及生产要素补贴、综合贡献奖励、科技创新研发支持、“带土移植”人才团队支持……在9月15日举行的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产业及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暂行)》两项政策重磅发布,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注入强劲动力。
今年以来,沈抚示范区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着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发展定位和区域实际,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目标,进一步聚焦、鼓励和重点支持“3+1+1”产业,即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和新材料3大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2个重点产业,按照“把握重点、聚焦要素、科学分类、精准施策”的原则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围绕项目落地需求精准提供“政策包”和“服务包”,进一步推动主导产业发展,全力做强实体经济,加快推动产业集群集聚。
此次发布的产业政策涵盖固定资产投资及生产要素补贴、综合贡献奖励、科技创新研发支持、企业提档升级支持、金融支持、对外开放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等7大类、25项措施。在产业方向上,进一步聚焦主导产业,着力吸引一批投资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科技人才集聚的产业项目;突出政策力度,形成政策洼地,对符合入区条件的高质量产业项目加大支持力度,与发达地区和周边地区相比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突出科技创新支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对新引进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支持,对新认定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首次获得省级备案的独角兽企业给予奖励;突出开放创新,推动绿色发展,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和产业转型升级。
人才政策,包含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青年人才、技能人才等三类人才政策,以及支持人才干事创业各类平台政策,共计13项政策措施。政策体系全,对入选“兴辽英才计划”项目进行全面配套,支持对象既有人才也有团队,支持形式既有个人奖励也有科研经费,支持内容涵盖干事创业和安居生活的方方面面;支持力度大,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同类人才政策标准,在人才住房保障、综合贡献奖励、引才荐才奖励等关键政策上进行了提标升级,多项政策标准在东北地区具有一定优势;条款更清晰,将原有20余项单项政策文件进行整理归类、去繁就简,形成了13条政策措施,汇总形成人才政策配置清单,使政策“一目了然”、方便兑现。
此外,为提高政策执行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沈抚示范区还编制了《实施细则》《解答手册》以及《兑现管理办法》三个配套文件,形成相互贯通、相互支撑、全过程政策实施体系,进一步推动产业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
沈抚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人介绍,本次新制定发布的示范区产业和人才政策对标并吸收借鉴了全国多个发达地区的政策经验,支持力度在辽宁乃至东北地区具有立标示范作用,对引领产业集聚、吸引人才涌入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示范区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和人才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同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市场主体和各类人才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