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抓好六个着力点 全面提升营商环境
中国发展网讯 按照陕西省榆林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工作部署,榆林市住建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管理理念,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环节、提升服务效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着力降低水气暖接入成本
按照《榆林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五十条措施》(榆办字〔2023〕37 号),榆林市住建局牵头的全面降低气暖接入成本、积极挖潜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两项任务,印发了《落实榆林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五十条措施的实施方案》(榆政住建发〔2023〕97号),提出了完善外线管道配套、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规范报装审批程序、降低接入成本、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监督检查等6个方面细化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具体时限。
7月份全市有29 家企业申请使用天然气,其中15 家企业无外线施工,获得时限平均 1.52 个工作日;14 家企业需进行小型外线施工,获得时限(含施工)平均 5.95个工作日;中心城区有5家企业申请使用自来水,获得时限平均5.6个工作日;中心城区为2家小微企业减免燃气接入费用4708元,20户小微企业欠缴水费不停供、缓缴水费 19.4万元。
着力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榆林市发改委《关于抽调人员集中开展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抽调了一名业务骨干到榆林市发改委集中开展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以促进项目审批提速、全力破解要素制约,加快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截止 7月底,榆林市 2023 年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清单中设计市住建局共 30 个项目,47 项业务,涉及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共计 22个,涉及消防设计审查的项目共计 12 个,涉及质监备案的项目 13 个,目前共办结 14 项业务,受理在办1项业务,先后为20家业主单位提供业务指导及技术服务。
落实好重点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改革举措。探索“分阶段施工许可”改革。借鉴“西安市推行'分阶段施工许可’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加速开工落地”优秀案例。积极配合市营商办推进“红蓝章”预审批。对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等全面推行“红蓝章”审批。打破项目审批中的前置制约,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着力提升消防审验质效
以助推经济发展为己任,以践行为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消防安全为目标,积极对接企业,主动靠前服务。今年以来,消防设计审查办结数 49 个,平均办结时长5.86个工作日;消防验收: 办结数 25 个,平均办结时长 8.44个工作日;消防验收备案:办结数3个,平均办结时长5.45个工作日。
全面推广施工过程技术服务,切实将工程质量问题治在施工中、防在验收前,过程中的问题过程中解决,最大限度在消防验收前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创新推行消防验收技术指导,对项目的技术资料提前把关,变“申报后检查”为“服务后申报”,由“被动”到“主动”。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于首次申请消防验收的,在现场评定中发现情节轻微、能及时改正且不会造成危害后果的消防工程质量问题,可依法给予整改机会,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着力简化竣工联合验收流程
榆林市工改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的通知》,要求将竣工验收备案和联合验收合并办理,并将联合验收总时限压缩为7 个工作日。现阶段联合验收主要是围绕竣工验收备案,以竣工验收备案要件为轴线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和科室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压减验收时限、精简验收材料,从而加快项目竣工移交使用和减轻企业负担。今年共组织了 22个项目竣工联合验收。
着力优化质监手续办理进度
为预防未批先建、压缩办理时限、加快监督手续办理进度,榆林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已提前对接相关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初审,确保项目在申报后顺利推进。为尽快解决建筑劳保统筹费用返还项目遗留问题及上报省上返还项目今年尚未批准等问题,正积极与省厅联系对接逐一解决,同时建立健全历年收费项目电子清单,通过工商注册信息、网络检索等方式,并积极协调建筑业协会、统筹行业协会,进一步与项目缴费企业取得联系,补充完善相关项目信息,加快完成建筑劳保统筹费清退返还工作。
持续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不断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按省总站要求对全市所有的租赁公司重新完成了告知性登记,进一步完善了办事流程,加强了产权备案现场复核,坚决防止套牌、超出使用年限、来源不明的机械备案。
着力加大农民工稳就业政策
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促进建筑领域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建设建筑工人培育基地,引导和支持大型建筑企业与农民工输出地区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以建筑工人培育基地为依托的相对稳定的队伍。鼓励建筑企业通过培育自有农民工、吸纳高技能技术工人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
健全保障薪酬支付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推行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确保房建市政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依规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失信违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拓步平)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