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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 跨区域协作助涉案企业“再生”助企纾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023-09-01 17:50 中国发展网 拓步平 记者苟俊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拓步平记者苟俊报道

“我是方某公司的总经理,感谢贵单位在我公司危难之际,用法律政策为我们企业提供了帮助,解决了我公司生存问题,用实际行动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8月20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收到这样一封感谢信,这是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接受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方某公司、代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启动企业合规监督考察办理的首例案件。从接受异地委托到委托第三方监督评估管理委员会监督评估,榆林市检察人民检察院会同第三方组织人员不定期实地走访跟进,详细了解企业制度建设,进销产品溯源码追溯及台账建设、受损法益修复补救情况、定期听取企业汇报合规计划实施及整改计情况。

2023年7月15日,方某公司通过第三方 组织监督评估考察合格,7月25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方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验收。2023年8月14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以方某公司、代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同时取得被害公司谅解,具有自首、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愿意对权利人进行赔偿并缴纳保证金,合规整改合格情节,依法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给予了企业第二次生命。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榆林两级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一手抓办案、一手抓规范,依法依规办理企业合规案件 29件,12个基层检察院实现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全覆盖,有效助力企业纾困发展,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对涉案企业有效合规整改,但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有起诉必要的,榆林市检察院在调研学习、参加全国高级检察官研讨会、征询省检察院意见和西安财经大学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于2023年6月26日会同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合规案件侦诉审协作配合机制。

《实施办法》共34条,主要包括企业合规案件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和工作原则,以及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分工等内容。文件明确将企业合规工作前移至侦查阶段,后延至审判阶段,实现企业合规工作刑事诉讼流程全覆盖,通过三个环节合规结果互认,提高涉企犯罪案件办案质效。

《实施办法》要求,公检法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应当遵循依法有序、公开公正、平等保护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公安机关应当向涉案企业、个人告知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时的考察政策,并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注意初步审查是否符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程序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适用条件。检察机关主动介入侦查,针对企业是否构成犯罪、案件是否符合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程序的适用条件、公安机关后续应如何围绕合规案件办理展开侦查取证工作等,发表引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审判机关应当针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量刑建议等,组织出庭公诉人和相关诉讼参与人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必要时可以依托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合规整改情况进行审查,并将法院对涉企犯罪案件合规参与从审判环节延伸至执行环节。公检法机关协同发力,依法保障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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