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礼泉:综合窗口小故事 为民服务大情怀
中国发展网讯, "您这一说,我全明白了,为这事我到处打听,这人说这样,那人说那样,今天到您这里总算是找到了答案,早到您这里少跑许多冤枉路。”
8月7日,在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综合窗口,前来咨询的李某情不自禁地说。李某今年59岁,一直从事个体经营,于2010年7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3年了,明年就60岁了,一直在为自己能否领到养老金而发愁。
“按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续缴费至15年。对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第13号)规定,在《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五年缴费后缴费仍不足十五年的人员,一次性缴费及计发基本养老金时,以最后一年的缴费基数为基数,一次性缴费满15年,平均缴费指数以一次性缴费之前年度为准,退休当年和一次性缴费不计算指数,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一次性缴费中应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直接记入个人账户,以延长五年对应的月份为准计算基本养老金,从缴清一次性费用并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您的参保时间为2010年7月,属于《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可以遵照此项规定执行。如您本人不愿继续参保缴费,也可申请转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如既不愿继续参保缴费,也不愿转到居民养老保险,您还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3号窗口的工作人员苟香情把政策向他解释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李某当即决定申请转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绪玲很快给他办理好了转移手续,明年他就能准时领到养老金啦。
苟香情是礼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窗口的业务经办人,去年8月刚入职,成为综合柜员后,她一边服务一边学习,逐渐变成了“养老保险知识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转移、待遇核算等各项政策,她都能对答如流。
如今,企业和群众到礼泉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窗口办事不用再“一事跑多窗”,而是“一窗办多事”,实现了政务服务的优质高效,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自觉以群众满意为唯一标准,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彰显了为民服务大情怀。(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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