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颁发首本海域使用权及建(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证书
摘要: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副厅长邱烈飞表示,下一步,海南将“以点带面”整合借鉴乐东登记经验,在全省范围全面实施海域与建(构)筑物所有权一体登记。
海南省资规厅供图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尹建军 记者王心武)记者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获悉,6月26日,海南首本海域使用权及建(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证书在乐东黎族自治县颁发,标志着海南省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登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推动深远海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直以来,海南省海上建设项目只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海上建构筑物所有权一直没有纳入登记。”海南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陶双玉表示,这一局面导致企业不动产权属不明,无法显化企业资产,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据了解,为破解这一难题,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通过实地调研、梳理问题、专题研究,研发海域使用权及建(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平台板块,明确一体登记中规划、竣工验收、测量等方面审核要点,并衔接现有的登记办法和操作流程,最终顺利实现全省首宗海上建(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
“我们在乐东龙栖湾发展海洋牧场项目,一共投放了3个养殖平台。”在拿到海南首本海域使用权及建(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证书后,海南普盛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纪枨文表示,养殖平台物权的明确,将更好保护公司不动产合法权益,也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有利于增加企业竞争力和长远发展。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副厅长邱烈飞表示,下一步,海南将“以点带面”整合借鉴乐东登记经验,在全省范围全面实施海域与建(构)筑物所有权一体登记。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