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多措并举推动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摘要:完善政策供给,牵引创新发展。甘肃省科技厅始终把高新区作为深化全省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着眼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积极修订《甘肃省省级高新区认定管理办法》,细化了认定程序、提高了认定标准、完善了保障措施、加大了激励力度。
本报讯 邸金 记者王斌日前从甘肃省科技厅获悉,2022年,甘肃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强科技行动,多措并举指导高新区奋力拓存创增、固强补弱,全省高新区建设整体呈现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
甘肃2家国家级高新区和10家省级高新区以占全省0.2%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省11.1%的地区生产总值,园区生产总值达1409.2亿元,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达55.69亿元,带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领头雁”作用进一步凸显。其中,嘉峪关高新区成功创建国家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陇西高新区获批为国家火炬定西陇西高新区中医药特色产业基地,白银高新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评中获评优秀(A类)。同时,新增建设酒泉省级高新区,全省高新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持续增强。
完善政策供给,牵引创新发展。甘肃省科技厅始终把高新区作为深化全省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着眼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积极修订《甘肃省省级高新区认定管理办法》,细化了认定程序、提高了认定标准、完善了保障措施、加大了激励力度。出台《关于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优化高新区布局、建设区域科技创新高地、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高地、提升开放合作水平、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八个方面,提出了21条支持措施。通过举办“全省市县(高新区)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和指导高新区组织科技成果推介、金融服务对接活动,加大了普惠性政策的宣传解读,拓展了企业承接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渠道,积极营造了聚力推进高新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加强平台建设,挖掘创新潜能。抢抓国家鼓励省级高新区“以升促建”政策机遇,积极推动嘉峪关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工作。同时,注重发挥“指挥棒”作用,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与省开发区年度考核评价工作一并组织首次省级高新区年度评价工作,激发高新区建设主体和责任主体的自主抓建动能。按政策规定,对2021年度甘肃省开发区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省级高新区和新认定的省级高新区落实55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
促进产业发展,提高创新能效。积极发挥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引导10家省级高新区发挥主体功能区作用,充分挖掘特色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产业转移承接量,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其中,嘉峪关、酒泉高新区引进的浙江甬金22万吨精密不锈钢板带、正泰年产1GW光伏组件等项目建成投产,人民电器智能制造、阿特斯年产5GW高效组件及电池片生产、北盛氢燃料电池生产等项目有序推进,促进了甘肃省光伏产业链实现上下游贯通,氢能、电网装备产业链实现了零突破,新能源装备制造链条化发展态势初步形成,产业集群快速壮大。
强化扶持举措,提升自创能力。在项目支持方面,甘肃省科技厅支持区内企业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动一批科技成果开展应用示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创新主体培育方面,指导各省级高新区加大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培育库,服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工作,全年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稳步提升,成效明显,达到807家,占全省数量的48%。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