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揭阳、潮州三市签订协同立法合作协议 推进区域协同共同发展
摘要:据了解,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联合潮州、揭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三市协同立法机制。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石培璋、鲁利韦、记者罗勉报道 9月1日,汕头、潮州和揭阳三市协同立法签约仪式在汕头市举行,协同立法是推进区域协同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全面整合三市立法资源,形成“1+1+1>3”的效应,推动三市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成就、实现更高水平的共同发展。
据了解,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联合潮州、揭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三市协同立法机制。为推进三市区域协同立法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协同立法工作取得实效,三市共同签订了协同立法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三市将遵循协同发展、互利共赢,求同存异、优势互补,重点突破、成果共享的原则,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道路交通管理、具有潮汕鲜明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风景名胜区保护、林业生态保护、乡村振兴、旅游一体化发展等领域开展协同立法,在法规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修改、审议、实施、宣传、解释、清理等各环节全方位加强协作,共同推动汕头市、潮州市和揭阳市协同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三市还将通过联合举办专题培训、共同研讨协同项目、青年立法工作人员定期互访互学等多种形式,加强交流互动,共同提高立法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