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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稳经济68条”惠企助企 多措并举着力稳住经济大盘

2022-07-20 16:13 中国发展网 石培璋、鲁利韦、记者罗勉

摘要:加强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生鲜超市等保供应储备监测和调度,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石培璋、鲁利韦、记者罗勉报道  近日,汕头市发布了《汕头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精准施策加快发挥更大政策效应,多措并举着力稳住汕头经济大盘。

据了解,汕头市今年以来持续发力出台了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这次重磅推出的“稳经济68条”从财政、金融、产业链供应链、投资消费、粮食能源安全、民生保障等6个方面细化提出具体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的部署,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更好地让企业得实惠、有发展、能提高,进一步为稳住经济大盘形成合力,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稳经济68条”中提出,全面落实国家财政政策。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上,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工作;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上,加快实施汕头市“政银担”合作贷款项目,在为本市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办理银行信用贷款时,按融资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1.0%给予全额担保费补贴。在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上,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60%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底。

在加大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力度上,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在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上,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至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

在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上,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减费让利,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的政策迅速落实到位。在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和个人实施延期还本付息上,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本息延期安排;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等个体经营者,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为其经营性贷款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在推广“政银保”贷款合作上,引入保险机构为缺乏有效抵押物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并为企业申请项目提供50%保费补贴。

在推行“一站式”综合性金融服务上,基于“汕金惠企通”企业融资对接平台,建设“一站式”综合性金融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信贷、保险产品检索、融资对接、融资诉求、政策信息等“一站式”金融服务;持续推动首贷服务中心由市一级向区(县)一级政务服务中心覆盖,为新开办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在推动供应链金融赋能企业融资上,积极发挥省“中小融”等供应链平台,以及第一批供应链金融试点企业作用,便利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有效缩短应收账款账期,防止高息套利。在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上,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服务机制,组织开展系列重大项目融资对接会、案例推广会等,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高重大项目的融资效率;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计划、股权计划等多种方式投向汕头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

“稳经济68条”在稳定畅通产业链供应链中提出,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成本,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市辖区城镇管道非居天然气综合购销总价差不得超过1元/立方米的规定,实行以量定价和气价联动机制,降低企业用户用气价格;延伸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管网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收取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的任何费用;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计量装置费用,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现代产业用地(含M0)出让底价根据宗地地价评估结果,结合产业发展导向修正规则予以修正后综合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省公布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鼓励连片“工改工”项目开发建设,自项目首期工程竣工验收三年内,按照各区(功能区)“工改工”有关奖补政策对开发主体给予一定的补助。

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推动本市“三新两特一大”重点产业企业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加大对物流配送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对接争取国家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推动汕头市有关企业列入“白名单”并享受相关资金和政策支持。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发挥市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和专项指挥部的统筹协调指挥作用,实施“挂图对表”作战,强化要素资源保障,争取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支持,推进省、市项目加快建设。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在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汕汕高铁建设,推进漳汕高铁尽快开工建设,全面开工建设粤东城际铁路,推进汕南大道、澄饶快速路分段启动建设,加快汕头海湾隧道、金砂西路西延等项目建设。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衔接推进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涉汕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盘活存量资产。

促消费方面,着力扩大汽车消费,全面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提升消费能力,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在全市范围内根据发票金额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落实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加大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整治力度,稳定汕头市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落实2022年度耕地地力补贴,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弥补化肥、农药、柴油等生产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推动华电丰盛汕头电厂、汕特燃机电厂等支撑性煤电、气电骨干电源项目和主干电网工程建设,今年新增电源装机容量158万千瓦;加快汕头海门电厂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南澳勒门 I 海上风电扩建项目等近海浅水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娱乐、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落实农业转移人口支持政策,统筹用好省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重点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常住人口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成本高、财力困难的区(县)倾斜;新市民属于自主创业的重点群体或创业三年内的,可申请最高额度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用好中央、省和市财政下拨的救助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加强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生鲜超市等保供应储备监测和调度,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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