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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大连市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 促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2-06-13 14:47 中国发展网 施文郁

摘要: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大连市出台了近30条政策措施,大致可以分为五个方面。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施文郁报道

大连市近年来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多措并举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优化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优质科技资源和创新服务向企业集聚,努力推动全市科技型企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建立覆盖科技企业成长全周期的政策扶持体系,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大连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围绕支持企业建设研发平台、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等,60多项具有含金量和可操作性强的政策落地兑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支持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对获批建设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单位给予资金扶持。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有42家企业牵头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获省级备案。实施科技创新服务千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对企业实施点对点精准服务,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推行高企认定补助、市级创新平台补助等政策兑现免申即享。2018年以来,累计向企业兑现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和研发项目补助资金8.2亿元。配合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普惠性政策。

实施创新型企业梯度引育工程,不断壮大科技企业数量大连市建立了完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协同联动,市区两级密切配合,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积极参与的高企培育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全面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累计兑现高企补助资金5.4亿元。截至2022年5月底,全市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数为302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平台企业注册数5525家,评价入库2164家。在此基础上,突出高成长性,实施“雏鹰-瞪羚-独角兽-领军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建立了163家瞪羚企业和10家独角兽企业的培育库。对省级备案的独角兽、瞪羚企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雏鹰企业择优给予研发经费支持。截至目前,我市获省新型创新主体备案的雏鹰企业903家、瞪羚企业127家、种子和潜在独角兽企业6家。

优化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加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建立完善“苗圃—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众创空间择优给予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备案众创空间128家。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大连赛区)暨大连市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海洋智能装备创新大赛暨水下机器人大赛、全国科技创新挑战赛三大主体赛事为重点,形成多层级科创赛事联动的良好氛围。

为科技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助力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大连市先后向省科技厅推荐上市需求企业48家,组织开展申报再贷款贴息企业2批次36家。将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信息与市金融部门共享。配合市金融部门开展对创新型企业的摸底排查和上市需求调查,做好企业上市特别是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和筛选工作。与8家银行和大连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推动设立科技支行,共同支持科技企业融资。为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支持开发线上信用类贷款产品——工信e贷,主动授信涉及到15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17亿授信额度。在大连市科技企业中开展科技金融“一体两翼”行动,向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和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批推荐了“一体两翼”行动企业金融需求名单。与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合作共同推进“科票通”再贴现业务。积极推进筹建5支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打造从天使、创投到并购接续助力的基金生态体系。积极为企业上市开通科技服务“绿色通道”,对于拟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的科技项目立项、研发平台组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更名、争取荣誉称号等事项进行特事特办。

近30条政策措施,促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大连市出台了近30条政策措施,大致可以分为五个方面。主要包括:一是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税前加计扣除。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高成长性企业支持政策。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省级备案的独角兽、瞪羚企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三是技术研发支持政策。对“揭榜挂帅”类卡脖子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研发资金支持,对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对企业自主实施的研发项目经费支持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四是创新平台支持政策。对获批建设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我市产业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立产学研联盟,给予牵头单位最高30万元补助。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众创空间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众创空间根据年度绩效评估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五是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对企业实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企业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大连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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