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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的国有房屋免除今年3月份至5月份租金

2022-05-27 15:35 中国发展网 冯能文、记者罗勉

摘要:具体减免对象是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租广州市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权属的国有房屋(住宅用途除外),且最终承租方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冯能文、记者罗勉报道   从广州市国资委了解到,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市属国企房屋减免租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州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的国有房屋,普遍免除今年3月份至5月份租金,累计免除3个月租金。

此次减免租金的租赁合同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的有效租赁合同。

在上述期限内,除了免除3月份至5月份租金外,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行政区的国有房屋,从宣布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当月起算,依次往后再追加免除3个月租金(若免除租金不足3个月的,从疫情当月起算依次往前补足3个月),每宗房屋全年累计免除不得超过6个月租金。在《通知》发文之日前,租赁房屋所在行政区已在2022年被列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如白云区),免除2022年3月份至8月份租金,累计免除6个月租金。

具体减免对象是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租广州市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权属的国有房屋(住宅用途除外),且最终承租方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通知》明确,存在转租情形的国有房屋须按“穿透式”原则减免租金,并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对中间转租方为非市属国企的,须要求中间转租方签订承诺书,承诺将市属国企减免租金全部让渡给最终承租方,市属国企要确保减免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租金减免需要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方申请书、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格确认说明等能证明符合减免租金条件的佐证材料。承租方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出租企业提出租金减免申请,超过时限原则上不再受理。

减免方式主要由租赁双方协商。《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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