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1个区9个镇入选山东省乡村振兴 “十百千”工程示范创建名单
摘要:根据山东省创建工作要求,各示范县、乡、村将立足资源禀赋,发掘优势特色,围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个振兴”,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为全山东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王菁、记者安然报道、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第三批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示范创建名单,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入选示范县创建资格;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街道、泊里镇,即墨区鳌山卫街道,胶州市铺集镇,平度市明村镇、大泽山镇,莱西市日庄镇、院上镇等9个镇(街)入选示范乡创建资格,此外70个村列入示范村创建名单,示范乡、示范村数量较第二批分别增加29%、40%。
根据山东省创建工作要求,各示范县、乡、村将立足资源禀赋,发掘优势特色,围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个振兴”,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为全山东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扎实组织推进山东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工作。一是打造“政策高地”。支持示范县、乡、村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等试点,以点带面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协调组织、宣传、政法、农业农村等部门聚焦基层党建、乡村文明、农业发展、乡村建设等方面,强化工作指导,加快政策落地,深化示范创建。二是打造“要素洼地”。结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发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十百千”项目用地政策保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重大项目贷款等,支持示范县、乡重大涉农项目建设,增强农业农村现代化内生动力。三是打造“宣传阵地”。依托委门户网站、发改公众号等平台媒体开展宣传推介,对示范县、乡发展中的突出成就、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予以推介,进一步扩大提升青岛市乡村振兴发展的影响力。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