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红包”发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摘要:加速氢能产业纵深推进。加快破题氢能产业纵深突破瓶颈,聚焦氢能产业高质量跃升发展,制定出台省级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加氢站审批、建设、验收标准。探索破解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项目不受化工园区制约,固定投资额不受“不低于3亿元”限制等问题,激活氢能产业“一池春水”。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段文奇、姚旭、记者尹明波报道 满满的政策干货,实打实的真金白银。近日山东省举行《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2022年将聚焦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及氢能等领域,推出一批含金量足、扶持力度大、可操作性强的支持政策,激发企业投资活力,扩大有效投资规模,加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
图为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3号海上风电项目。供图:山东省能源局
“大力发展新能源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有力支撑。”山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负责人介绍说,经过多年探索创新,山东能源行业“四梁八柱”主体框架确立,“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能源保障网”、“八大工程”行动等,奏响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主旋律。截至2021年底,山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099万千瓦,同比增长27%,占电力总装机的35%,年内新增装机1308万千瓦,创历史新高;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343万千瓦、396万千瓦,稳居全国首位;年发电量达到11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占全省总发电量的18%,较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
支持海上风电规模开发。聚焦打造山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积极借鉴国内先进做法,科学测算开发建设成本,立足山东省情,提出“真金白银”实招硬招。据悉,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配套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推动项目早建成、早投产。
推动海上光伏试点示范。山东海域面积辽阔,日照时间充足,开发海上光伏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推动海上光伏试点示范,加快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山东方案”,在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上,明确推出2022—2025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10万千瓦、20万千瓦、30万千瓦、40万千瓦;将海上光伏纳入省重点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参照海上风电支持政策,在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纳入专项债项目库、配置储能设施、回购送出线路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漂浮式海上光伏走进“深蓝”,驶上规模化、商业化开发“快车道”。
加速氢能产业纵深推进。加快破题氢能产业纵深突破瓶颈,聚焦氢能产业高质量跃升发展,制定出台省级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加氢站审批、建设、验收标准。探索破解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项目不受化工园区制约,固定投资额不受“不低于3亿元”限制等问题,激活氢能产业“一池春水”。
山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负责人表示,在稳预期上,“政策红包”彰显了山东坚定不移推动能源供给侧、需求侧结构改革的坚定决心;在稳投资上,“政策红包”有效撬动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氢能等重大项目投资,预计形成千亿级投资规模;在稳增长上,“政策红包”精准供给、要素支撑,有效带动新能源项目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为全省经济发展再注强劲动力。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