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贸片区颁发辽宁首张转让土地预告登记证明
摘要:创新试行的“预告登记”制度,是指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建设用地转让,先行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由拟受让方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待达到土地转让要求后,再由片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正式转移登记手续,为低效土地盘活、优质项目落地开辟了全新路径。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施文郁报道 2月18日,大连自贸片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大连恒田精密钣金有限公司颁发了辽宁省首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证明。这是辽宁省首例以预告登记证明作为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依据的成功范例,也是辽宁省以预告登记方式实施土地二级市场用地转让的一次成功探索。
前期,大连恒田精密钣金有限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拟购买大连荣宝工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亮甲店工业区的工业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因该地块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建设,造成了部分土地空置,利用效率低下。原土地使用权人无后续开发计划,想要办理土地转让,且也有优质项目接洽,但按照原有政策,由于开发投资总额不达标,不得进行转让。
了解到企业这一情况后,大连自贸片区规划建设局创新服务、提前介入,按照《辽宁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文件相关精神,确定了为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的实施方案,并在企业提出登记申请、提交相应资料后,急事急办、特事特办,1个工作日内即办结了转让预告登记业务,得到企业的高度评价。
据介绍,创新试行的“预告登记”制度,是指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建设用地转让,先行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由拟受让方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待达到土地转让要求后,再由片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正式转移登记手续,为低效土地盘活、优质项目落地开辟了全新路径。同时,为确保土地二级市场用地转让有序,大连自贸片区规划建设局还将深入推进“双合同”监管。严格利用监管,将合同+监管协议的制度由新用地扩大到了二级市场转让层面。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