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加速
摘要:《意见》明确,对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或建筑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无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工作,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可免予办理环评手续。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罗勉报道 近日,《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等4类项目进行分类改革,精简审批项目,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一步提速。
《意见》明确,对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或建筑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无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工作,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可免予办理环评手续。仓库和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等生产性建筑,无需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可以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实行自行管理,并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意见》提出,对于项目改造方案,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对项目可行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一次性出具联合审查意见,并一次性告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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