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力度改革 更高质量发展
摘要:压力越大,越要向改革要动力。会议作出了“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调动地方改革积极性”等一系列重要部署。2022年,如何以改革政策激活发展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日前,本报记者就相关热点话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徐善长。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 | 安宁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2022年经济工作提出了“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同时作出重要判断,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
压力越大,越要向改革要动力。会议作出了“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调动地方改革积极性”等一系列重要部署。2022年,如何以改革政策激活发展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日前,本报记者就相关热点话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徐善长。
2021年,云南省有效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国企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图为近日一辆列车行驶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中老铁路景洪澜沧江大桥上。新华社
聚焦重点领域改革持续发力
本报记者:今年经济体制改革将从哪些方面重点发力?
徐善长:2022年,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和不确定,提出了诸多前所未有的课题和挑战。经济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把握好推动改革的时度效,快出台、多出台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的改革举措,慎缓出台有可能影响稳增长的改革举措,聚焦事关发展全局、民生福祉、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改革持续发力,保障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障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更加注重抓稳增长的改革。重点是围绕发展大局,以改革激活发展潜力、增强发展动力,以改革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深入开展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快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电网、铁路等行业改革。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建设。注重以体制机制完善,解决实践问题、巩固改革成果,持续探索完善煤电油气运协调机制、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促进国有资产战略目标实现的长效机制、对外开放监管体系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制度化保障发展和安全。强化改革任务抓落实和评估机制,选取重点改革方案开展实效评估,推动改革更好落实落地。
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探索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发挥分配的功能和作用,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快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快补齐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短板。
引领全国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纵深推进
本报记者: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改革任务。近日出台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提到,到2025年,试点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请问将从哪些方面考量标志性成果?
徐善长:根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到2025年,试点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主要是指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各试点地区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充分体现,试点成果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得到复制推广,引领全国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得到完善。土地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劳动力要素实现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进一步强化,技术要素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数据要素流通技术规则更加系统完备,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有效加强,各试点地区要素市场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素协同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
试点的示范作用充分体现。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创新探索和经验积累功能,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推动先进生产要素在试点区域内加速集聚、有序流通、协同融合,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支撑,为完善全国要素市场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推动改革试点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
本报记者:我们将努力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深化混改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请问2022年,混改是否会进一步扩围?重点是否有变化?混改背景下,如何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是否会进一步敞开重要领域大门,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徐善长: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2022年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深化推进工作,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起草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提请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印发后,将抓好贯彻落实,着力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中长期激励制度建设、差异化监管等方面有更大突破,对各地出现的新情况,通过深化的混改政策进行指导。
增量混改工作,在重大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新能源和新型电力系统、重要储备基地、数字基础设施等领域,以新设市场主体为主要方式,实施一批增量混改项目示范,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市场主体。
引战对接工作,建立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对接平台,服务各类所有制企业,切实解决混改推进“引战难”以及民营企业“参与难”的问题。
经验总结工作,结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方向,分批次加快混改试点名单动态调整,选取30个左右成效突出的企业建立联系点。总结梳理并公开发布深化混改的典型案例,更好指导企业改革实践。
目前,已完成主体任务的近100家混改试点,呈现出“五升五降”的良好态势:国有资本权益和功能提升,资产负债率下降,混改试点引资近2900亿元,混改后国有资本权益平均增长20%以上。企业经营效益和创新能力双提升,生产经营成本下降,得益于机制变革和技术、产品、管理创新,试点企业营业收入较改革前平均增长22.6%,营收利润率平均提高2.1个百分点。企业劳动生产率提升,核心员工流失率下降,完成股权激励的试点企业劳动生产率平均增长超过20%。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与领军企业差距下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提升,市场准入限制下降。
本报记者:请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之间有何内在联系?政策出台是否有层层递进的考虑?
徐善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将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和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均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近两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相继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也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有内在逻辑联系的三项工作。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标准市场体系首先应该是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则必然要求破除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统筹考虑、一体化推进已出台政策文件落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推动市场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发挥改革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本报记者: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设立以来取得哪些成果?有哪些体制机制创新?下一步将如何推进该工作继续走深走实?
徐善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05年以来,国家先后批准在上海浦东新区等12个地区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各试验区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任务,认真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形成了一批改革成果,不少经验做法提炼总结后上升为国家层面重要的政策、制度举措,为推动面上改革深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将进一步系统总结和研究梳理试验区的经验做法,做好相关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的面上推广工作,更好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本报记者:在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激活发展动力等方面有哪些改革思路?
徐善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包括各类所有制在内的市场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载体。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好发展环境和条件,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做好2022年的经济工作,稳住宏观经济的基本盘,意义重大。作为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工作的职能部门,将从以下方面重点着力。
着力解决好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发现和了解民营企业在产权保护、招投标、市场准入等领域存在的典型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中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开展民营经济跨区域协同发展试点,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增量混改,不断拓展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
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
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励地方聚焦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难题,带动面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本报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能否介绍一下开展该项工作的主要考虑?
徐善长: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工作机制,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效能,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制度。这项制度重点关注因政策衔接不畅、准入要求不明、区域性垄断等原因导致的阻碍市场主体公平准入的情况,有利于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