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快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摘要:通知明确,自10月15日起,安徽省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同时,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基本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见习记者李应松报道 近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能源局下发通知,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在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的同时,安徽将牢牢守住保障民生用电底线。
通知明确,自10月15日起,安徽省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同时,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基本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
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一方面,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具体代理购电方案另行制定。另外,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相关人士表示,本轮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高耗能行业将面临成本上涨压力,这将倒逼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从而改善电力供求状况。
此次,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能源局明确提出,“保持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保障供应,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
安徽省能源局表示,当前正在稳妥推进全省煤炭应急增产保供工作。一方面,制定煤矿增产增供落实方案,建立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督促加大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力度,努力提高发电企业购煤积极性。同时,加强电煤采购和运输保障,督促非停机组尽快形成满发满送能力,统筹做好能耗双控和电力安全保供,科学执行有序用电,坚决守住“保安全、保民生、保重点”的底线。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