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营商环境调查:政务环境有所改善,通行环境持续好转
摘要:制定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结合非现场执法认定工作需要,细化公路执法认定标准,减少监管中的重复、繁苛和自由裁量权。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季晓莉
近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正式发布《2021年物流企业营商环境调查报告》,从物流企业基本情况、政务环境、税费环境、金融环境、通行环境等方面分析了当前物流行业营商环境。被调查企业中有六成以上为民营企业,A级物流企业占比达75.2%,大部分物流企业仍然以运输和仓储为主营业务,以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融合化发展为特征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成为发展趋势。
政务环境总体有所改善
调查显示,71.2%的企业认为工商登记手续非常便利,63.3%的企业认为经营许可手续非常便利,62.2%的企业认为分支机构备案手续非常便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单车司机经营许可和车辆营运办理便利程度不高。司机往往认为只有采取挂靠经营的方式违规借用其他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才能进入市场。物流企业外包业务给挂靠司机时,由于车辆名义上属于挂靠企业因此无法取得合规运输发票和通行费发票。
对于物流企业车辆(设备)经常遇到的上牌、营运、年检、年审等相关手续,认为审批非常便利的有五成多。企业反映年审年检时间过于集中,审批人为设限,流程和标准不统一、不透明,审批手续繁琐、时间消耗较长,咨询电话无人接听,需要“黄牛”代验等问题。
调查显示,93.3%的被调查企业已享受或部分享受货运车辆安检、综检、环检“三检合一”政策,85%以上的企业已享受或部分享受货运车辆异地年检、年审政策。但企业反映仍有部分地区没有真正实现“三检合一”,例如部分地区要求货运车辆回车籍地审验或等级评估;各地异地年检年审流程、所需资料和办理时限不统一。
88%的被调查企业享受或部分享受快递末端网点按要求备案后无需办理营业执照政策,89.3%的企业已经享受或部分享受海关两步申报政策。但企业反映,部分领域没有开放“两步申报”模式,现行审批环节与“提前申报”还有不适应。企业希望下一步重点解决行业急需的货车和挂车等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电子化和资质互认问题。
目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纷纷开展网上便民政务服务,许多行政服务可实现“网上办”。但是企业反映,对于企业和车辆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等“普适性”的服务还没有上网;交通运输便民服务实现“网上办”但是还没有实现“掌上办”;政府相关政务服务事项间数据没有打通,仍然需要重复填报提交资料,政务服务“一次办”“跨省办”仍然难以实现。
通行环境持续好转
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货运车辆通行环境持续好转,近九成企业给予肯定。自2020年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81%的被调查企业认为限制货车通行环境趋于好转,治理效果较为明显。自2020年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调整以来,86.9%的企业认为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环境趋于好转。
企业普遍反映城市货车限行时段、区域、车型不合理,一些城市限行范围不断扩大,部分城市对于外地牌照车辆歧视性限制,部分城市仍然存在24小时限制货车通行现象。大部分城市没有货车专用停车位,货车无法停靠装卸,临时违章停车面临罚款扣分风险。
调查显示,城市通行相关便利政策中,货车专用停车位政策落实情况较差,58.3%的被调查企业表示未享受到该政策,大部分城市没有设置货车专用停车位;冷藏运输车辆放宽通行限制政策、允许配送货车短时间停车作业政策、放宽轻微型配送车辆通行限制等政策还刚刚出台,落实程度相对较低;享受或部分享受新能源物流车进城便利通行政策的占比63.1%,也有超过1/3的没有享受。
随着“公转铁”政策陆续推进,63.8%的被调查企业采用了铁路运输方式。企业反映,铁路货运收费规则不透明、不稳定,服务水平不高,时效难以保障,短驳成本和代维代管费用高,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信息互联互通不足。
该报告建议,要深化物流“放管服”改革,在“放得到位”基础上,重点在“管出水平”和“服出便利”上下功夫。进一步减并物流领域资质证照;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促进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任、共享共用;尽快推出道路运输等领域便民政务服务和审批许可系统,进一步统一入口,便利网上审批、网上注册、违章处理、网上年审、预约审验等具有含金量的业务办理,便利跨省异地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明确禁止道路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明确个体司机可以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制定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结合非现场执法认定工作需要,细化公路执法认定标准,减少监管中的重复、繁苛和自由裁量权。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