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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方案出炉 新型研发机构最高支持 2亿元

2021-06-15 17:30 中国发展网 冯博
鄂尔多斯

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印发《鄂尔多斯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科技创新八大行动和30条政策措施。

一、创新链产业融合行动

对清洁能源、新型化工、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四个重点产业,设立专项资金。对重点产业项目技术引进费用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支持企业联合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支持。

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推动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

对鄂尔多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连续5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

每年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支持卫生与健康领域科技创新。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减污降碳技术转化应用。

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或研发投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达到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翻倍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和30万元奖补。

对连续两年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对再次获批和整体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补。

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给予其所获国家专项拨款额10%的补贴。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

三、科技平台载体建设行动

每年安排5000万元支持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进孵化项目。对自治区级高新区培育对象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获批的自治区级高新区,“十四五”期间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对批准建设的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连续5年每年给予不低于500万元补助。对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连续5年每年给予不低于200万元补助。对自治区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连续5年每年给予不低于20万元补助。

对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并进一步资助。

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

连续5年给予科技大市场运营经费支持。对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连续5年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

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科技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对参与技术标准化活动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采购力度。遴选发布、推广使用创新及首台套产品目录、优势工业产品目录。

五、开放合作协同创新行动

对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设立“科技兴蒙”合作专项,支持科创主体与“4+8+N”主体合作。

对市政府主导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初期,给予最多5年、最高2亿元经费支持。对旗区、园区主导组建的重点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多5年、每年最高500万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上年度扣除财政支持后的研发经费总额,按20%的标准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对新获批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30万元奖补。

、科技创新人才引育行动

对科技创新顶尖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可追加资助。对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新批准成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助,建站后,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运行补贴。

对入选国家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个人、团队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博士、硕士等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给予科研项目支持。

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对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等额奖励。

、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行动

简化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扩大管理使用自主权,开展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

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高校、科研院所可采取灵活便利的采购方式。对于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的采购机制。

高校、科研院所可自主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对科研团队负责人、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方式。

推动项目规划、实施、管理相分离。完善科研院所内部治理,推动实行章程管理。

八、科技创新环境优化行动

加大科普和舆论宣传引导,开展“科技创新进校园”活动。

对新获批的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对通过知识产权贯标新认证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

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允许试错。

此外,在资金保障方面,市本级财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在2021年基数上,连续三年按15%递增。旗区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低于1%,并逐年增长。同时,设立不低于30亿元的科技创新基金。

在组织保障方面,各旗区要成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建立科技管理“1+1”市直属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冯博)

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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