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地产调控闯关成功,“一业独大”局面改善
摘要:近年来,海南省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调整产业结构,破除经济发展对房地产的依赖。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罗津 记者王心武 张洽棠报道 日前,海南省组织召开“十三五”建设发展辉煌成就系列的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房地产调控成功闯关,经济动能转换效果显著。
近年来,海南省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调整产业结构,破除经济发展对房地产的依赖。特别是“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两个暂停”、全域限购、加强引导管控、完善住房体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及开展市场整治和风险防范,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霍巨燃介绍:“目前,我省房地产‘一业独大’局面有所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效,房地产调控达到了预期目标,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房地产市场风险总体可控。”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海南省加强规划管控,统筹优化房地产业发展。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加强商品住宅建设总量管控和年度计划管控。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政策,生态核心区、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新批填海土地严禁用于开发商品住宅,在生态红线区周边、工业开发区、工厂、机场、公路、铁路、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周边可能影响居住环境质量的区域,严格控制商品住宅开发。
同时,从严土地管理,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和节奏,先后颁布了“两个暂停”、实行商品住宅用地计划管理、大幅减少直至停止供应外销商品住宅项目用地等政策。积极推动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有序开发和盘活利用。并加大调控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特别是在2018年4月,实施“全域限购”等最严格的调控措施;2020年3月,继续加码调控,规定本地居民限购第三套住房。
此外,优化考核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海南加快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把与房地产关联度最大的土地增值税、契税两个税种收入大部分集中于省级,把其他产业产生税收的大部分留给市县,倒逼市县产业转型升级。从2018年起,取消12个市县GDP、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考核,督促市县加大经济结构调整,降低对房地产的依赖。
不仅如此,海南省还完善住房体系,推动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政策。2020年3月,出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明确各市县对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有主体责任,实施“一城一策”,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满足居住需求;2020年4月,试点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加快实施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保障专项计划,大力实施人才住房保障,逐步探索建立与自贸港发展相适应的住房体系。
在加强风险防范方面,海南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加快处置房地产项目风险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通过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行全装修、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停止审批小户型、实施现房销售、分户验收制度等措施,不断提升住宅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
“十三五”期间,海南主动作为,实施更加严格的房地产调控,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摆脱经济对房地产业的依赖,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房地产结构进一步优化。霍巨燃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由2015年的50.7%下降至2020年1~11月的39.2%。商品房新开工面积中,非住宅类新开工面积占比由2015年的22.1%提升至2020年1~11月的39%。”
据统计,2018年海南全域限购以后,商品房销售面积大幅下降,由2017年2292万平方米的峰值下降至2020年1~11月的631万平方米,商品房价格得到有效控制,基本保持平稳;购买商品住房的对象由省外居民为主转为省内居民和引进人才为主,本省户籍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占比2017年仅为17.8%,2020年1~11月提升至74%,其他非本省户籍购房对象主要为引进人才和常住居民。
下一步,海南省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继续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实施“一城一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大安居型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适度发展市场化商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完善与自贸港发展相适应的住房体系,构建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助力自由贸易港建设。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