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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到2027年底,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基本构建

2025-01-15 17:19 中国发展网

摘要:到2027年底,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基本构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为繁荣数据市场、释放数据价值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王小义报道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底,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基本构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为繁荣数据市场、释放数据价值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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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截图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企业通过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分析流通过程安全风险、制定分类分级保护措施等方式,提升数据治理能力。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加强数据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鼓励开展数据脱敏等研究,对于经脱敏等技术处理后,依据所属行业领域的分类分级标准规范重新识别为一般数据的,可按照一般数据开展流通交易。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个人数据权益保障机制。对于个人数据流通,应当依法依规取得个人同意或经过匿名化处理,不得通过强迫、欺诈、误导等方式取得个人同意。制定个人信息匿名化相关标准规范,明确匿名化操作规范、技术指标和流通环境要求。鼓励采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渠道。

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方面,《实施方案》鼓励供需双方在数据流通交易合同中约定各自权责范围,清晰界定权责边界。探索建立数据流通安全审计和溯源机制,融合应用数字水印、数据指纹、区块链等技术手段,高效支撑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取证和定责。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等地方开展先行先试,围绕数据流通交易溯源机制、重点场景安全治理标准、重点场景安全责任界定机制等,探索新型治理模式,提高治理效能。

《实施方案》明确,支持数据安全服务机构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创新应用,向规模化、专业化、一体化方向发展,提升安全服务效能,降低应用成本。培育数据流通安全检测评估、安全审计等服务,健全有利于数据流通主体互信的市场化机制。丰富数据托管等服务供给,研究探索为数据安全提供保险保障的可行方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拓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数据安全托管服务。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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