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现场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
摘要:辽宁—江苏、吉林—浙江、黑龙江—广东、大连—上海、沈阳—北京、长春—天津、哈尔滨—深圳7对对口合作省市代表作经验交流。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主要负责同志就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提出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合作双方加强经验交流,7月30日至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组织召开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现场会。中央组织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同志,有关省市发展改革委(对口支援合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参会同志实地调研了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在搭建合作平台载体、共促科技成果转化、开展产业务实合作等方面实施的重点项目。辽宁—江苏、吉林—浙江、黑龙江—广东、大连—上海、沈阳—北京、长春—天津、哈尔滨—深圳7对对口合作省市代表作经验交流。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主要负责同志就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有关省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基本定位,坚持互利共赢、示范带动的工作方向,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开展产业务实合作,深化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搭建合作平台载体,对口合作各项任务扎实落实,深度广度不断拓展,对促进南北经济互动、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下一步,对口合作双方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共聚创新发展活力、共育特色优势产业、共拓开放发展之路、共建标杆示范平台、共筑优质营商环境,进一步拓宽互动交流广度、加大任务落实力度、提升谋划工作深度,推动对口合作取得更大成效。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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