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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06-19 17:31 中国发展网

摘要:于文涛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对于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既是促进发展改革领域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中国改革报、中国发展网记者田新元

6月19日,司法部举行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周院生、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于文涛、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副部长李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于文涛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对于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既是促进发展改革领域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出台18项具体措施

司法部新闻发言人李子顺介绍,为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共同出台了《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周院生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于2024年6月至12月开展,努力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据悉,这次专项行动推出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5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一是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比如,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开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专用通道,开展涉企宣传等。让企业更愿意、也更善于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二是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比如,加大涉企行政复议的案件调解、和解力度,邀请工商联、商会等共同做实行政复议案前、案中调解等。三是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比如,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政务失信监督力度等。同时要求各省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选取1-3件重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四是发挥行政复议预防涉企行政争议的作用。比如,对行政复议办案中发现的涉企共性执法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加强行政复议类案规范;建立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制定发布企业内部管理风险点提示单等,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五是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跟踪问效。比如,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工作机制等。专项行动期间,对将近五年内的涉企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调解书的履行情况作全面梳理,建立台账,逐案督促履行到位。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于文涛表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诉源治理、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打造行政争议解决的闭环机制,充分保障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相关的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于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同时,针对经营主体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一方面完善涉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和执行监督,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宣传解读体系。另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制度和指引,持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量和效率。针对经营主体反映的有关领域制度保障不完善的这些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方式,提示有关方面来加强法治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来扎紧制度的笼子。

二是加强各类争议解决途径的协调衔接。对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反映的行政监管的问题,我们及时将线索转交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同时,积极与司法机关交流沟通,在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法律标准方面形成一系列共识,来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沟通调解力度。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复议当事人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充分保障申请人阅卷等相关权利,推动做出行政行为的单位、司局与服务申请人加强沟通,来了解经营主体实际诉求,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于文涛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司法部、全国工商联一道,积极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效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积极稳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将组织发展改革系统配合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力度做好与经营主体的沟通、调解工作,推动争议的实质化解。

二是完善涉企政策的制定机制。我们将加强新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趋向一致性评估。同时立足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能,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共性问题,不断完善涉企政策,以务实举措为企业解难题,助力企业稳预期、提信心、促发展。

三是推动健全多元纠纷的解决机制。推动建立规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经营主体反映的共性问题和诉求,推动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优先采取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为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的纠纷解决方式。同时,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及时跟踪总结经验,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行政复议便企、利企措施及时上升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行政复议来发现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问题,推动完善相关制度举措,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制度优势

周院生说,这次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对我们国家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系统重塑和重大变革,规定了不少新业务、新程序、新机制。

比如说,将行政协议、行政赔偿、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等这些情形纳入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体系。所有这些方面的改革和完善为更好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行政复议制度是很重要的一项制度,它作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维护机关合法权益这么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方面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具体来讲,有三个方面。

一是便民。体现在为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提供快速通道,比如说,我们各地的行政复议机关在基层社区、产业园、商会、企业等都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站或者咨询点,落实服务送上门,开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方便企业网上申请行政复议。在受理环节,通过对企业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受理、承诺补正等方式,我们要求实现应收尽收。另外,行政复议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的成本。

二是公正。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要充分听取申请人的意见,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还要举行听证会,还要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进行咨询认证,从而确保审理程序能够公开透明,让每个企业在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高效。行政复议是特别注重时效的一项制度,审理周期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60天就能审结,设置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争议,30天。行政复议关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经验,各类行政争议和案件办理全过程都适用调解,在法律框架内促进双方握手言和,从而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发布涉企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一批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这是继6月12日发布首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后的第二批典型案例,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新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示范和指引。

这些案例分别是:1.某公司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案;2. 某公司不服市政府征缴土地闲置费案;3.某再生资源公司不服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不予延续行政许可案;4.某公司不服区文化旅游广电局不允许拆除函案;5.某公司不服水利局行政处罚案。这些案例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事项,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周院生说,这批典型案例涉及到多个行政管理的领域,确实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具体包括几个特点:

一是强调依法护企。通过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同时注重企业合规经营,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比如案例5某公司不服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中,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纠正了被申请人在执法中存在的乱罚款问题,既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也实现了对行政机关有效监督,倒逼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是注重案结事了。充分运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调解、和解、自行纠错等机制,将涉企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定分止争。比如案例3某再生资源公司不服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不予延续行政许可案,行政复议机关聚焦企业恢复经营,搭建有效的政企沟通平台,积极对接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公司就行政许可申报材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最终申请人延续企业资质的申报,获得了批准,保障了上百号员工就业。

三是强化源头预防。坚持有错必究,同时注重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企业达到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比如说,案例1某公司不服市场监管局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帮助破产重组企业实现重生,增强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同时也督促执法部门对同期同类的400多起案件进行全面复查,消除政策不确定性带来的营商风险。

推动成立各类商会调解组织  

李强表示,去年发布的民营经济31条,明确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对工商联履行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家,他们对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法治期待越来越高。

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共同开展的此次专项行动,聚焦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系列务实举措,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宣传好涉企政策措施。深化与司法部等部门开展的“万所联万会”机制、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法治体检”“法律三进”等法治载体,加强对行政复议等涉企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着力提高民营企业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二是化解好涉企矛盾纠纷。在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多方支持下,工商联商会调解已成为化解涉企纠纷的重要力量。目前,工商联所属所联系的商会超过了5万多家,建立的商会调解组织超过6000家,有企业家和商会会长、秘书长在内的调解员过万人,四年来调解了各类涉企纠纷37万件,调解成功率在68%。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成立各类商会调解组织,积极参与行政纠纷案件的案前、案中调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田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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