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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8部门组织山西省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认定工作

2024-06-18 14:39 中国发展网 郭建军

摘要:拟认定的首批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联合主体单位,在政府资金支持、上市融资、产业扶持、评优表彰、政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予以便利或优先支持,实现“多钱一用”。

中国发展网讯 苗锋 记者郭建军报道 近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教育厅等8个部门组织山西省首批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认定工作,标志着山西省在创新探索区域重点产业集群的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上又迈出坚实步伐。

认定工作按照自愿申请、组织评审、公开认定的方法步骤组织实施。支持符合省级政策要求,并具有生产性实训能力的院校型、企业型、园区型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提出认定申请,鼓励省校合作共建基地、现代(特色)产业学院、专业化众创空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高水平实训基地、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集团等平台载体提出认定申请,联通互认,共建共享。评审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等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查验资料、实地调研、会议联审等方式组成评审。

拟认定的首批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联合主体单位,在政府资金支持、上市融资、产业扶持、评优表彰、政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予以便利或优先支持,实现“多钱一用”。

一是支持院校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凡正式认定为省级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的高校,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本科学生宿舍、高校重大科研项目等国家重大专项工程方面,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专项政策资金予以重点支持。

二是支持企业型和园区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认定为省级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的企业和园区,认定结果在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在中长期贷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政策资金方面予以支持。

三是全力推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运行。按照建设运行主体要充分发挥主观“建立机制、找准方向、抓实重点、明确任务”等运行思路,抓紧推动“十四五”期间已下达中央投资支持的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运行工作。不论基本建设是否完成,都要依托现有实训条件和已申报实训基地定位,开展面向社会的开放性实训工作,制定实训基地运营的相关举措办法,省级于2024年9月底统一组织验收。对享受中央预算内投资、但未开展产教融合改革工作、缺乏具体改革措施、未建立运营机制的,或者建设运行不合格的建设主体,视情况取消培育建设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政府投资申报资格。

按照“省级牵引、一主多分”的布局思路,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煤炭、高端装备制造、通用航空、新能源、大健康等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专业镇的重点产业方向,以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试点行业、试点企业以及教育侧学校和产业侧园区为依托,以生产、实训、创新、大赛、评价等服务功能为基础保障,省域重点对应省委、省政府布局重点产业方向,对应服务试点城市1-3个区域重点产业的市级分基地,再辐射县级重点产业基地,构建省市县共享性、高水平、专业化、生产性大型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运行体系。

截至目前,全省各类主体自愿申报工作已基础结束,共有89个涵盖29个产业方向的各类建设运行主体提交了认定申请,评审认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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