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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明两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五大重点

2024-06-06 11:16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行动计划》提出,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信用承诺水平,分领域进一步推广信用承诺制,加强承诺履行情况跟踪核查,完善信用承诺归集标准,将履约践诺情况纳入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等。

本报讯  记者岁正阳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提出5个方面措施,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定期更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强化社会信用体系统筹规划,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制等。

统筹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明确,优化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加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建设,进一步优化信用数据治理和数据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信用信息质量,形成高质量信用数据资源库。持续升级“信用中国”网站功能,发挥集中公示各类信用信息的“主渠道”作用,提升信用报告查询使用体验;加快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市场监管领域作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行动计划》强调,着力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完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开展“信易贷”专项产品试点等。其中特别提到,推动信用便民惠企,鼓励地方探索依托“信用分”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应用,推动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

提升信用监管效能。《行动计划》提出,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信用承诺水平,分领域进一步推广信用承诺制,加强承诺履行情况跟踪核查,完善信用承诺归集标准,将履约践诺情况纳入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等。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全面健全政务信用记录,探索建立政务诚信监测评估机制;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推动地方在能源中长期合同、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等领域开展合同履约信用监管试点,完善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地方-国家”合同履约信息共享和监测,提高合同履约的透明度和监管效率。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重点职业人群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加强城市信用建设,持续开展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完善监测指标体系,拓展监测覆盖范围。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的指导督促,研究制定示范区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后评价机制对示范区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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