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继续保留“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摘要:日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晋宣组发〔2023〕2号文件精神,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经复查成绩良好,继续保留“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苗锋 记者郭建军报道 日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晋宣组发〔2023〕2号文件精神,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经复查成绩良好,继续保留“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委机关自2018年首次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以来,连续6年保留该荣誉称号。
委机关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发展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