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行动计划促进高质量建设国家级新区
摘要: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目前全国共19个。
本报讯 记者成静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推动国家级新区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目前全国共19个。2023年,19个国家级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2万亿元,占全国总量的5%。
19个国家级新区包括:上海浦东、河北雄安、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浙江舟山群岛、兰州、广州南沙、陕西西咸、贵州贵安、青岛西海岸、大连金普、四川天府、湖南湘江、南京江北、福州、云南滇中、哈尔滨、长春、江西赣江新区。
《行动计划》从3方面明确了多项重点任务。
在增强新区科技和产业竞争力上,包括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推动跨区域高水平协同创新、巩固提升新区千亿级及主导产业竞争优势、支持新区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有序推进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支持中西部和东北的新区提升产业承接和培育能力、鼓励中央企业深化与新区合作等。
在多措并举扩大有效需求上,包括高水平谋划和建设重大项目、常态化开展项目建设靠前服务、创新方式对接引进投资项目、推动特色消费扩容提质、培育消费新业态、进一步发挥临港和开放平台优势、创新拓展双多边合作模式和领域、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和展示渠道等。
在支持新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上,包括扎实推进实施综合改革试点试验、赋予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实施人才引进专项政策、提高新区土地利用效率、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力度、深入推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改革创新措施等。
《行动计划》提出健全工作统筹和推进机制、制定和完善新区法规规章、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强化监测评估和跟踪督促等4项具体要求。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国家级新区建设的工作指导,完善支持政策,密切跟踪新区建设情况和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实施进展,支持各国家级新区发挥主体作用,明确时间表、施工图,推动国家级新区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