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形成合力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
摘要:《目录》共分三级,包括7类一级目录、31类二级目录、246类三级目录。
本报记者 | 甄敬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录》根据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绿色发展目标任务要求,明确了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需要重点支持、加快发展的产业,细化了相关产业的具体内涵和要求,有利于强化产业绿色发展导向,推动形成各方支持政策合力,为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供支撑。
为适应新形势而修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9年2月,为明确绿色产业发展重点,把政策和资金引导到对推动绿色发展最重要、最关键、最紧迫的产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版)》)。“近年来,我国推动绿色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政策要求发生了深刻变化,绿色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展,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适应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本轮修订工作。”“我们在广泛征求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目录》。”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录》共分三级,包括7类一级目录、31类二级目录、246类三级目录。
具体来看,产业又分为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节能降碳产业。主要指推动节能降碳的装备制造、改造升级、绿色转型等相关产业。第二部分是环境保护产业。主要指推动环境保护的装备和原料材料制造、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产业。第三部分是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主要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装备制造、项目活动等相关产业。第四部分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主要指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装备制造、相关设施建设运营、项目活动等相关产业。第五部分是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主要指服务于我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的相关产业。第六部分是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主要指推动提升建筑、交通、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绿色化程度,助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相关产业。第七部分是绿色服务。主要指为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相关产业。
进一步增强指导性和实用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在保持《目录(2019年版)》体例、架构、内容总体连续稳定的同时,《目录》结合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调整了目录名称,对目录结构、覆盖范围、产业内涵等进行了优化完善,进一步增强《目录》的指导性、实用性。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变化:
一是调整目录名称,全面落实“双碳”目标。目录名称由“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调整为“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纳入了低碳转型相关产业,与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工作更好衔接,充分体现了“双碳”工作导向。
二是优化目录结构,更好厘清产业边界。《目录(2019年版)》中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2类一级目录中均包含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的内容。《目录》将上述2类一级目录调整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3类一级目录,相应调整有关二级目录、三级目录设置,使产业边界更加清晰。
三是拓展覆盖范围,增补重点新兴产业。根据绿色低碳转型产业发展形势和特点,新增了温室气体控制、重点工业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等一批新兴的绿色低碳转型重点产业,引导政策和资源支持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四是明晰产业内涵,强化法规政策要求。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更新完善《目录》各条目的解释说明内容,明确各类产业的具体内涵、最新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强化先进性引领,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相关行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可根据工作实际细化或拓展
如何做好后续《目录》的应用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印发《目录》时强调,各地方、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区域、领域发展重点,以《目录》为基础,出台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可根据工作实际制修订细化目录、子目录或拓展目录。各地方、各部门要做好《目录》与相关支持政策的衔接,进一步加强国际国内交流,推动绿色标准国际合作。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目录》要求的境内项目或活动以及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境外地区的项目或活动提供金融支持。
“后续,《目录》将根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资源环境状况、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和修订。”该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