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约谈部分地区节能主管部门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就“十四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展滞后分别约谈湖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本报讯 见习记者甄敬怡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就“十四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展滞后分别约谈湖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约谈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节约优先,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地做好节能工作,用最小成本实现最大收益。能耗强度下降是“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约束性指标,既定目标任务必须完成。“十四五”前两年,湖北、陕西、甘肃、青海等地区能耗增速较快,能效提升缓慢,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后,能耗强度下降仍滞后于“十四五”目标进度要求,个别地区甚至不降反升。有关地区节能审查松弛,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乏力,节能形势十分严峻。
约谈强调,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盯“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强化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刚性约束,加快扭转节能工作被动局面。要分地市、分行业、分企业全面摸排能源消耗、投入产出、成本效益,找准制约节能工作的问题症结。要加强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要下大气力推广节能技术,对标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加大低水平项目改造升级力度。要大力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真正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提升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坚决杜绝以节能、“双碳”为名搞“拉闸限电”。
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节能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全面梳理节能工作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