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刘颖报道
记者从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了解到,去年以来,云南以地级市为单位,围绕“五个友好”要求服务指导各州(市)积极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儿童友好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也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发展方向。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对于推动城市人口可持续发展、体现城市文明和人文温度、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城市吸引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到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自2022年国家启动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工作以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精神,以地级市为单位,服务指导各州(市)积极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一是每年组织各州(市)积极申报试点城市,服务指导、支持推荐符合条件的州(市)申报第一批、第二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经努力争取,2023年4月昆明市列为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二是服务指导申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的州(市)围绕“五个友好”要求,制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编制预期成果、政策举措、项目建设“三张清单”,配套制定儿童友好学校、医院、公园等建设指引。三是抓住试点契机,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指导昆明市结合本市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围绕医院、学校、公园等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合理设置适儿化改造项目,同时新建一批儿童自然教育、课外实践、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项目。四是督促昆明市加快建立由发展改革委、妇儿工委办牵头,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南将以昆明市为典型示范带动更多城市,坚持“1米高度看城市”的全新城市规划建设视角,以满足儿童健康成长需求为目标,以改善儿童发展环境为重点,探索建立完善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不断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儿童友好理念将成为云南省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