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物流提质增效
摘要:对涉及物流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盟市,组织各盟市按照资金、调度、监管、制度、协调“5个到位”原则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建立“调度+通报+惩戒”工作机制,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发挥效益。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物流提质增效有关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照国家《“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重点任务,以自身承担的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推动相关工作。
一是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已获批4个国家物流枢纽,涉及呼和浩特、乌兰察布、鄂尔多斯、满洲里、二连浩特等5个承载城市,已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承载城市数量全国领先。今年指导呼和浩特陆港型、包头市生产服务型枢纽进行申报,国家专家评审结果较好,获评后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物流枢纽数量将成为全国第一。
二是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方面。积极指导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入选第一、二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2023年推动通辽市成功纳入第三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数量全国领先。
三是争取上级资金方面。2023年,争取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6400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113%,通过国家审核项目数量全国第一,争取资金规模也为全国领先。
此外,为推动相关工作系统性开展,避免“木桶效应”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完善“横纵结合”工作机制。“横向”方面,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各有关厅局统筹推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78次常委会关于物流“补短板”有关指示精神,从服务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角度,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2023年工作方案》(内发改经贸字〔2023〕855号),细化内蒙古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安排,统筹推进落实全区物流业发展重点任务。“纵向”方面,组织各盟市抓好落实。以国家物流枢纽所在盟市为重点,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关工作的函》(内发改经贸函〔2023〕527号),指导其按照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要求完善机制、明确任务,全面推进;对涉及物流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盟市,组织各盟市按照资金、调度、监管、制度、协调“5个到位”原则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建立“调度+通报+惩戒”工作机制,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发挥效益。
责任编辑:张晶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物流提质增效 多项工作全国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