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设现场会,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
摘要:会议深入剖析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内涵及重大意义,总结过去几年制度建设的进展成效,从做好市场准入制度文件编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扩大效能评估范围、发挥好案例归集通报作用等四个方面对抓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市场准入制度建设部署要求,按照有关工作安排,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在昆明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设现场会。会议深入剖析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内涵及重大意义,总结过去几年制度建设的进展成效,从做好市场准入制度文件编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扩大效能评估范围、发挥好案例归集通报作用等四个方面对抓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邀请清华大学、国家信息中心专家解读负面清单实施机制,云南、福建等省份介绍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情况,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改革委介绍区域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成效。
会议期间召开了部分省市座谈会,围绕如何做好下一步改革工作以及市场准入制度建设等进行交流。参会同志还在昆明市开展了实地调研,了解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基层落实情况及地方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的创新做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据悉,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通俗地讲,“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把经营主体什么不能做、什么需要审批许可等,用一张清单列出来,一目了然。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都可以依法自主选择是否进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不能再随意出台对市场准入环节的审批措施。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共计117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减少6项,市场准入得到进一步放开。
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其中,禁止准入事项6项,主要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令禁止的、产业政策淘汰和限制的、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违规开展金融经营的、违规开展互联网经营的、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的;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包含了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教育等二十一类涉及111项。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