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十条典型经验做法
中国发展网讯 3月23日,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一批典型经验的通知》,为全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为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2021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发〔2021〕24号),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近两年来,浙江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作为的实干精神,健全工作机制,打造标志性成果,推动示范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为充分发挥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浙江省深入调研,总结提炼了组织建设、高质量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缩小地区差距、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共六个方面十条典型经验做法。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探索创新,结合地区实际,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干一事成一事,积极有序加以推广运用。有关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我们将择优分批宣传推介。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