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新版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摘要:《管理办法》分总则、以工代赈计划管理、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管理、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附则共计8章52条。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 记者安宁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以工代赈管理,确保“赈”出实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12月29日印发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管理办法》分总则、以工代赈计划管理、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管理、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附则共计8章52条。
《管理办法》强调,实施以工代赈应坚守“赈”的初心,坚持扶志扶智、多劳多得、勤劳致富,鼓励引导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实现增收致富、提高素质技能,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努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坚决防止出现“重建设、轻赈济”现象,严禁滥用以工代赈政策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管理办法》强调,各地在谋划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时,应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同时,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公益性帮扶项目。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