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印发实施新的《粮食产业信用共保金管理办法》
摘要:该办法作为河北省首创,共保金存续期为3年,于2022年到期。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实际,该市对原有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于9月份印发实施。
中国发展网讯 为加大农业政策性金融对粮食产业以及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金融风险化解能力,按照“服务改革、政府主导、企业自愿、风险共担”原则,秦皇岛市政府于2019年6月印发了《秦皇岛市粮食产业信用共保金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作为河北省首创,共保金存续期为3年,于2022年到期。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实际,该市对原有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于9月份印发实施。
新《办法》对原试行粮食共保金政策中账户要求、资金规模、企业申请条件、贷款额度等方面进行调整完善。新《办法》将资金规模由原来的“暂定5000万元”调整为“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提高了3000万元;将企业贷款额度放大倍数由“最高不超过10倍”调整为“最高不超过15倍”,贷款额度增大了5倍;将“共保金存续期暂定三年”改为新政策中的“粮食共保金存续5年”,延长了2年时间。新《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化解了市场化条件下粮食收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加适配粮食企业发展需求,为我市粮食产业发展保驾护航。(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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