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继续对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电价优惠政策
摘要:延长上述电价优惠政策,即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并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10千伏以下用户,按原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中国发展网讯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为帮助自治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缓解疫情影响,减轻用电负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出台了阶段性代理购电优惠政策,对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价维持原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实施该项优惠政策以来,减轻相关企业用户用电成本约9000万元,惠及41.78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为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作为降成本重点措施之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我区2023年度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继续实行阶段性代理购电优惠政策的通知》,延长上述电价优惠政策,即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并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10千伏以下用户,按原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在当前煤价依然高位运行、燃煤发电上网电价顶格上浮的背景下,将电网企业保障收购的电量作为购电来源,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购电价格统一锁定至基准价,可最大限度降低用能成本,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