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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2022年11月下半月改革动态

2022-12-19 16:29 中国发展网
半月改革动态

摘要:1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抓实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决定向地方派出督导工作组,促前期已出台政策措施切实落地。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半月改革动态 (2022年11月16日-11月30日)。

改革部署方面:

1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抓实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决定向地方派出督导工作组,促前期已出台政策措施切实落地。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扎实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为扭转二季度前期经济下滑态势、稳住经济大盘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二是加快设备更新改造落地。三是稳定和扩大消费。四是持续保障交通物流畅通。五是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六是切实保障基本民生。会议强调,要强化督导和服务。11月底前,国务院各督导工作组赴有关地方,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需要的服务帮助,认真听取地方反映的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

专项改革方面:

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对列入《指导目录》的行政执法事项,要按照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要求,区分不同事项和不同管理体制,结合实际明晰第一责任主体,把查处违法行为的责任压实。按照公开透明高效原则和履职需要,制定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行政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行为规范等,消除行政执法中的模糊条款,压减自由裁量权,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基准裁量、同标准处罚。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原则,聚焦市场监管领域与市场主体、群众关系最密切的行政执法事项,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市场主体、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成果。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改革要求,统筹推进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要求,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11月18日,中国气象局发布《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工作方案》,聚焦气象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气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核心——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从改革思路、基本原则、重点改革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一盘棋”统筹考虑,分步实施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与8个专业气象科研院所的体制机制改革。

自2002年中央级科研机构改革试点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气科院、8个专业院所以及相关新型研发机构组成的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体系,气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水平、科研基础条件、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面向新阶段气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以及新型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目标,《方案》梳理了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亟待破解的五方面问题,紧盯关键环节,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此次院所改革工作以问题导向、使命引领、统筹资源、协同创新、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要彻底解决制约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创新发展和功能发挥的关键问题,着力开展科技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大力提升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创新整体效能,为气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地方改革方面:

11月16日,黑龙江省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围绕增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信心、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打造公开透明政务环境等7个方面推出45条举措,创造条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便利。

会上发布的《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特点有三:第一,不求面面俱到。主要是聚焦影响和制约黑龙江民营经济发展、企业家反映比较强烈的若干关键领域和突出问题。第二,坚持问题导向。力求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管用的政策措施。第三,坚持刀刃向内。推进自我革命、自我加压,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和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创造条件为民营经济发展开路。

针对黑龙江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意见”聚焦民营经济偏弱症结,从增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打造公开透明政务环境、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打造高效便捷金融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7个方面,推出45条具体举措,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信心和动力。

近日,山西省印发《山西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以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持续推进市场准入领域审批服务便利化,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一业一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只对一个行业现有的多个许可证实施物理打包,通过重塑行业管理架构、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批导引方式、精简行业审批条件,实现行业内办事“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证准营”。

其中,“一次告知”是指省级统筹制定全省统一的“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一批),梳理适用范围、涉及事项、实施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要素,编制行业综合许可工作规范,定制形成一张清晰准确、简明易懂的告知单,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须具备的许可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一表申请”,即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整合申报材料,将同一行业市场准入许可涉及的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对于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申请材料推行容缺受理,申报所需法定材料由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获取。“一网通办”是指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不见面审批。“一窗受理”,设置“一业一证”专窗,不断优化实体窗口布局,加快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一同核查”,建立联合踏勘机制,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由市县统筹组织,部门联动实施,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一证准营”,制定全省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集成有关单项许可证信息,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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