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改委 正文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以“五个全覆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2-12-08 14:56 中国发展网
法治政府建设

摘要:截至11月底,共审核62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名义制定、公布并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中国发展网讯 据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  2022年以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工作部署,按照“政治领委、实干兴委、人才强委、依法治委”新思路新要求,着力“转作风、勇争先”,积极创新、拓展、深化“五个全覆盖”工作方式,高标准、全方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委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成效进一步显现。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全覆盖”。严格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及《省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青海省发展改革委法制工作机构依照法定程序,采取“三级审核”方式,对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青海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意见,提请青海省委常委会、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青海省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制定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代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重大政策文件及以本委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截至11月底,共审核62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名义制定、公布并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执法岗位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全覆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治委”工作取得新成效。10月份按照青海省司法厅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统一安排,印发《关于做好参加2022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精心组织全委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试,70名参训人员全部通过省司法厅资格审核,同时及时督促参训人员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培训课程的学习。  

新提任领导干部和新入职人员宪法宣誓“全覆盖”。严格落实《青海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着力提升青海省发展改革委领导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确保宪法全面有效实施。依据《省发展改革委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治委”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宪法宣誓活动方案,统计明确青海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新提任领导干部(厅级、处级、科级)和新入职工作人员总数,计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适当方式适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以将“宪法宣誓”活动打造成青海省发展改革委法治文化建设、发展改革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品牌活动。  

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全覆盖”。全面执行《青海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推进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党政主要负责人11项述法和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3项述法要求落实落细落好。在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述法基础上,制定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方案》,积极拓展年度述法覆盖面,将全委处级干部及以下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年终述法主体,实现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发展改革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营造发展改革部门良好的法治氛围,保障发展改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机关法治建设考核“全覆盖”。按照青海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考核 “指挥棒”重要作用,结合《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明确将青海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各处室、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属各单位纳为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对象,并明确了组织实施、测评标准及方式、考核加分项、考核“一票否决”规定、结果认定和运用等具体考核内容,为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效推进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础,有力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抓好法治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有力推进形成上下联动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宋璟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