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组织召开《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议
摘要:会议强调,要把开展革命老区立法工作作为2023年重点工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加快推进。
中国发展网讯 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11月2日上午,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会议听取了江西师范大学苏区振兴研究院专题调研组有关调研情况的汇报,对下一步加快立法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兵同志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革命老区立法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法治任务。一是中央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关注江西革命老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以来国家层面构建了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对新时代做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层面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台一部促进江西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二是省里有基础。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江西省在实施苏区振兴发展战略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有必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固化下来,更好引领和推动江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三是市县有需求。通过调研发现,江西省原中央苏区有关县(市、区)对加快推进革命老区立法的期望非常强烈,基层的呼声日益高涨,纷纷表示希望尽快推动江西省革命老区地方性立法。
会议强调,要把开展革命老区立法工作作为2023年重点工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加快推进。下一步,请江西师范大学苏区振兴研究院专题调研组围绕立法调研发现的问题,细化相关立法课题研究,积极参与立法条例草案研究起草、修改完善。委内有关处室要积极做好立法统筹工作,加强与省人大常委法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全力争取列入省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适时组织赴兄弟省市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对照立法工作安排,倒排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计划,尽快形成成果。
委法规处、苏区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