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右江、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机制已初步建立
摘要:第一轮右江、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到期后,支持百色市与南宁市、桂林市与漓江流域所经的9个县区之间继续签订第二轮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进一步加大右江、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健全右江、漓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机制,激励引导区内重点流域沿线市、县自主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中国发展网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11月1日举行广西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莫前锋出席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莫前锋表示,近年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小流域试点、上下游协调联动等方面不断努力,目前,右江、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机制已初步建立。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努力推进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建设。
一是协调推进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建设。继续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对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政策支持,并联合区直有关单位加强与广东方面的协调对接,进一步推动九洲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开展。
二是深入推进区内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第一轮右江、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到期后,支持百色市与南宁市、桂林市与漓江流域所经的9个县区之间继续签订第二轮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进一步加大右江、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健全右江、漓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机制,激励引导区内重点流域沿线市、县自主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