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推广借鉴深圳18条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摘要:要素市场化方面,鼓励各地借鉴深圳包括建立土地联动高效审批机制、实施私募基金商事登记服务创新和全流程一体化监管、推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等5条措施。
中国发展网综合报道 10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本次推广借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共18条,包含要素市场化、科技创新、对外开放、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其中,要素市场化方面,鼓励各地借鉴深圳包括建立土地联动高效审批机制、实施私募基金商事登记服务创新和全流程一体化监管、推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等5条措施。
4方面18条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全国推广
《通知》显示,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两年多来,各项改革举措总体进展顺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持续显现,形成了丰富的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其中,一些创新举措已规范形成相关政策规定在全国层面推出,一些典型案例和做法已通过不同方式在面上或具备条件的地区复制推广。为进一步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方面在前期有关工作基础上,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新进展新成效进行深入梳理研究,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据悉,本次推广借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共18条,主要包括:要素市场化方面,建立土地联动高效审批机制、实施私募基金商事登记服务创新和全流程一体化监管、推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等5条;科技创新方面,建立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创新基层编制资源统筹管理、实行大科学计划全链条综合管理机制等6条;对外开放方面,建立跨境仲裁协作和国际仲裁合作新机制、创新口岸国际中转便捷通关模式、推动国际船舶登记入级管理集成创新等4条;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建立与国际标准衔接的医院评审认证体系、建立急需药械准入和全流程监管新机制、打造气候项目市场化投融资服务新模式等3条。
其中,构建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建立跨境仲裁协作和国际仲裁合作新机制、实施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全链条服务和并联审批新模式、建立急需药械准入和全流程监管新机制等相关举措拟先行在符合条件的特定范围内推广。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对标先进,及时跟进学习借鉴,结合推广的经验举措,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本地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截至2022年4月,深圳首批40条授权事项全面落地实施
早在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同时以附件形式印发了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当年10月18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公布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清单》包括要素市场化配置(14项)、营商环境(7项)、科技创新体制(6项)、对外开放(7项)、公共服务体制(3项)、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等六个方面(3项),共40条授权事项。
今年4月19日,在国家发改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有关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方面的情况。她表示,一年多来,深圳首批40条授权事项全面落地实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持续显现。
孟玮指出,改革成效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是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来,新增上市公司302家,累计股票融资5439亿元。率先开展契约型基金商事登记试点,一批优质私募管理机构落户深圳。
二是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破产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084件,审理终结个人破产案件89宗,在一批企业破产程序中与香港法院实现互认。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改革有序推进,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落地实施,首次通过司法认定人工智能生成文章构成作品、权利人享有著作权。
三是科技创新环境方面,出台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已为符合条件的人才签发《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440余份。在37家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160多件。
四是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方面,在税务、建筑、规划、旅游服务业等领域,实现港澳专业人才免试跨境执业,截至目前,69位港澳涉税专业人士、6家合资税务师事务所完成行政登记,324名香港建筑和29名规划专业人士办理执业登记。首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在深圳盐田港加注成功。
五是民生服务供给方面,稳步推进国际前沿药品应用试点,13种临床急需药品和3种医疗器械获批使用。118名港澳籍医师在深取得医师执业证书,37位港籍顾问医生在深圳获得正高级职称证书。
六是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气候投融资改革制度框架下第一批入库项目成功融资,深圳首宗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挂牌成交,有效提升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改革和立法实现有效联动 已出台7部特区法规
据统计,《清单》40条授权事项中,有20多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到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突破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这体现了中央授权改革的力度和深度,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
在深圳全面落地实施首批40条授权事项的同时,改革和立法实现了有效联动。2022年3月1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深圳市暂时调整实施4部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游艇自由行实行免担保、国际船舶登记改革等提供重要法治保障。这也是深圳自1980年建市以来,国家首次在深圳暂时调整实施行政法规。此外,深圳还新制定个人破产条例、数据条例等7部经济特区法规,在人工智能等一批新兴领域立法加快推进,有效填补相关领域制度空白。
另据深圳市委七届三次全会部署和2022年深圳政府工作报告的内容显示,2022年是深圳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的到期之日,为2025年顺利实现综合改革试点设定的目标,当前深圳第二批改革授权事项清单正在推进之中。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