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2022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机构)认定及奖励工作
摘要:针对五种类型总部企业(机构),分门别类确定其申报资格条件、申报认定材料清单和认定工作流程、申报奖励材料清单和奖励工作流程等,从操作层面全面做出规范化安排。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张涛、记者高杨报道 10月13日,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根据山东省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下发通知,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机构)认定及奖励工作。通知明确了第一批总部企业(机构)认定及奖励工作的基本原则、阶段次序、类型数量和申报条件等方面内容。
明确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自愿申报、入库报备、逐级审核、社会公示、认定批复、动态评估制度。
明确阶段次序。第一阶段认定工作针对省内所有总部企业(机构)开展;第二阶段奖励工作针对2022年1月1日以来新引进并经认定的省级总部企业(机构)(不含金融、类金融、房地产企业)开展。
明确类型数量。各市根据本地总部企业(机构)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大小,对其按规模型、区域型、功能型、基金型、其他类型等5种类型筛选、评定并申报。原则上每市第一批总部企业(机构)申报数量不超过15家,今年新引进总部企业(机构)不受数量限制。
明确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针对五种类型总部企业(机构),分门别类确定其申报资格条件、申报认定材料清单和认定工作流程、申报奖励材料清单和奖励工作流程等,从操作层面全面做出规范化安排。
据悉,下一步,为做好总部企业(机构)认定及奖励工作,全省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系统将全面动员,共同抓好文件宣传解读和严格落实,积极为全省总部企业(机构)“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到家”。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精心组织评审工作,届时对山东省级总部企业(机构)名单公开认证、统一授牌;对经认定且符合奖励条件的2022年度新引进内资总部企业(机构),以及2022年度引进和培育企业总部(机构)综合评价结果位于全省前五名的县(市、区)兑现资金奖励。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