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
摘要: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党支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坚持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必须抓紧抓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优先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做好新时代就业工作的科学指引。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优先的重要论述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优先的重要论述,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既有对促进就业工作全局性的提纲挈领,也有对具体任务的举旗定向,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和指导性。
(一)深刻领会坚持就业优先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永恒的课题,更是世界性难题,我国每年新增1000多万就业人口,必须大力促进就业创业;人有恒业,方能有恒心,一个人有了就业就容易安定,一个家庭有一人就业就增加一份稳定的力量;一个人没有就业,就无法融入社会,也难以增强对国家和社会的认同;失业的人多了,社会稳定就面临很大危险;必须坚持就业第一,增强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切实把这个民生头等大事抓好;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把解决人民群众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我国有14亿人口、9亿劳动力,解决好就业问题,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更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
(二)准确把握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就业工作面临总体就业压力大和结构性劳动力短缺、人才匮乏的突出矛盾;一些沿海地区还面临流动人口比重大、周期性劳动力短缺和劳动力过剩交替出现的问题;经济发展方式正在深刻转变,经济结构正在深刻调整,这对部分劳动群众就业带来了暂时的影响;科技进步和创新创造了很多新的业态,但劳动力难以适应,造成了大量结构性失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劳动力市场供需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就业领域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依旧复杂,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就业矛盾成为就业领域主要矛盾。
(三)牢牢扭住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工作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就业;必须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着力在提高就业质量、提高劳动人口尤其是就业困难人口就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上下功夫;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完善制度,排除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
(四)清晰指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基本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一定增长不足以支撑就业,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把经济蛋糕做大,把就业蛋糕做大;坚决扫除制约广大劳动群众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就业创业成本,支持广大劳动群众积极就业、大胆创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培养宏大的高素质劳动者大军;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确保他们就业有门路、生活有保障。这些重要指示,为做好就业工作、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新时代10年就业工作成绩来之不易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就业优先,全国上下一道努力奋斗,在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
(一)1.3亿人实现城镇就业。2012~2021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过1300万人,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亿人,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由3.71亿增加到4.68亿。
(二)就业形势长期稳定。失业率保持低位,自城镇调查失业率列入经济发展计划指标以来,总体低于预期调控目标,每年末均维持在5.5%以内。劳动力市场求人倍率保持在1以上,供需基本平衡。
(三)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城乡就业格局发生历史性改变,2013年城镇就业人员比重首次超过乡村,2021年占比达到62.7%,比2012年提高了13.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从2012年的36.1%提高到2021年的48%,成为就业最大“蓄水池”,三次产业“倒金字塔”形结构进一步巩固。中西部地区吸纳就业能力显著增强,区域就业结构更趋均衡。
(四)创业带动就业活力不断释放。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双创”走深走实,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创业对就业带动作用越来越强。截至2021年底,全国各类市场主体已突破1.5亿户,是2012年底的2.8倍,年均增长达到12.1%;民营企业数量翻了两番,从1086万户增加到4458万户。1120万人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超过3500万人。
(五)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人数连年增长,就业水平总体稳定,每年毕业去向落实率均稳定在90%以上。全国农民工总量由2012年的2.63亿人增加到2021年的2.93亿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保持在3000万人以上。就业援助帮扶有力有效,十年间累计实现4949万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1586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六)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每年为8000万劳动者、5000万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8300多万人次。中央预算内资金累计投入68.5亿元,支持地方建设了272个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实训超480万人次。
(七)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者工资水平持续提高,2021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性收入较2012年翻了一倍。全员劳动生产率从2012年的8.1万元/人提升到2021年的14.6万元/人。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超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超10亿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持在90%以上。
三、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今后,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扩大就业容量,稳步提升就业质量,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推动就业扩容提质。解决就业问题根本上要靠经济发展。要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的宏观调控,推动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聚力支持就业。细化实化扩内需举措,持续扩投资促消费,提升就业带动力。不断壮大实体经济,大力发展新能源、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高技术产业,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链,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拓展高质量就业空间。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多样化升级,因地制宜开发养老、托育、家政等就业岗位。落实好援企稳岗政策举措,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持续推动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
(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放大就业倍增效应。创业是就业之源。要纵深推进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创业环境。在融资、用地、税费等方面加大对创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推动创业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促进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支持地方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加大保障力度,稳定青年等重点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农民工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广开就业门路。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东北、艰苦边远地区和城乡基层就业。引导青年群体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择业观。用好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两条渠道,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增收。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四)加强人才培养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把人才培养培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改善劳动力要素质量。要强化人才培养就业导向,健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联动预警机制。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各项补贴政策,以企业为主体,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协同推进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实训基地。
(五)做好就业服务援助,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常态化开展就业服务和援助帮扶既是政府的责任,又是整合资源、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要持续加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精细化服务,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