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 我国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将基本形成
摘要:“污泥既是污染物也是资源。”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推进资源化利用,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本报讯 记者荆文娜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污泥既是污染物也是资源。”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推进资源化利用,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污泥土地利用方式得到有效推广。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部地区城市和县城,黄河干流沿线城市污泥填埋比例明显降低。
《实施方案》明确3方面10项政策举措。具体来看:
优化污泥处理结构。一是规范污泥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泥处理路径和技术路线。二是积极推广污泥土地利用,鼓励符合标准要求的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用于国土绿化、园林建设、废弃矿场以及非农用的盐碱地和沙化地。三是合理压减污泥填埋规模,特别是东部地区城市、中西部地区大中型城市以及其他地区有条件的城市,要逐步限制填埋处理,积极采用资源化利用等替代方案。四是有序推进污泥焚烧处理,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建设污泥集中焚烧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做好污泥协同焚烧处置。五是推广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鼓励采用堆肥工艺回收利用营养物质、焚烧灰渣建材化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和沼气热电联产技术、“光伏+”模式,积极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加强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一是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建立健全设施普查建档制度,及时开展升级改造,鼓励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时同步建设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处理设施。二是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污泥处理能力不足的,加快补齐设施缺口;鼓励处理设施共建共享,鼓励污泥处理设施纳入静脉产业园区。
强化过程管理。针对从源头到末端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实施方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加强排查评估,强化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管控。地方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要加强排水许可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二是强化运输储存管理。污泥应当采用管道、密闭车辆和密闭驳船等方式运输。推行污泥转运联单跟踪制度。严禁偷排、随意倾倒污泥。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泥产生、运输、处理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做好污泥去向追溯。
此外,为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实施方案》提出四项政策措施: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相关企业切实履行直接责任确保污泥依法合规处理。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关键技术攻关,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健全标准体系。三是完善价费机制。健全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与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理效果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完善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污泥处理设施项目。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