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明确5方面15项重点任务
摘要:《若干措施》从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环境基础设施智能绿色升级、提升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健全保障体系等5个方面明确了15项重点任务,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建立评估机制等保障措施。
中国发展网讯 据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青海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基础保障能力,提高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为青海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坚实支撑,助力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逐步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若干措施》从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环境基础设施智能绿色升级、提升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健全保障体系等5个方面明确了15项重点任务,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建立评估机制等保障措施。
下一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区、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若干措施》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协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