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情况良好,3项约束性指标实现规划目标
摘要:《规划》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个方面提出了22项重点指标,明确了7个方面59项重点任务,部署了82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中国发展网讯 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进展情况。
谈及《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回应称,为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细,细化实化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规划》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个方面提出了22项重点指标,明确了7个方面59项重点任务,部署了82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初步来看,《规划》实施情况良好,成效显著。22项指标中,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3项约束性指标实现规划目标;其他预期性指标,比如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建有综合服务站的村占比等,进展顺利、符合预期。59项重点任务,比如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等,均已稳步落实、落地见效。82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比如数字农业农村工程、乡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农村就业岗位开发行动等扎实推进、效果明显,有力地支撑了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