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力增效”
摘要: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政策,加强宣讲培训,强化部门协同,压实各级责任,创新工作机制,抓好督促指导,确保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惠及群众。
本报讯 记者安宁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组织召开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视频推进会暨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决策部署,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培训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政策,安排下一阶段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会议由地区振兴司副司长丁晓龙主持,地区振兴司司长童章舜出席并讲话。
会上,四川、云南、青海省发展改革委介绍了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工作进展情况;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广元市、贵州省黔西南州分别围绕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政策、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等作了交流发言。地区振兴司有关同志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
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抓好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管理,扎实谋划实施项目,狠抓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尽最大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占比,积极创新拓展赈济模式,确保“赈”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政策,加强宣讲培训,强化部门协同,压实各级责任,创新工作机制,抓好督促指导,确保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惠及群众。要结合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把稳住搬迁群众就业和收入作为首要任务,将城镇安置区纳入市域和县城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持续发展壮大安置区后续产业,强化安置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妥善研究解决好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