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1年度以工代赈工作成效明显 获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表扬
摘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相关要求,强化部门沟通衔接,充分调动市县积极性,储备实施了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有效促进了农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共享发展成果。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毛启军 记者苟俊报道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首次通报了2021年度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结果,包括陕西省在内的9个省份获评“好”的等次,汉中市和安康市石泉县获评2021年以工代赈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市县。
去年以来,受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影响,稳就业保民生压力加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工代赈工作,李克强总理多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拓宽农民就近就业渠道。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主动顺应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带动群众就近务工、破解群众增收难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以工代赈各项工作,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全省以工代赈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提质增效。
细化完善制度规范,回归“赈”的初心
结合陕西省实际,印发《陕西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关于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等,制定覆盖项目前期谋划、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全流程的工作指南,及时召开政策培训会,通过以案示警、政策解读、现场答疑等,帮助各级干部全面掌握“十四五”以工代赈政策导向,深刻理解“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工程项目是载体,就业增收是目标”的政策内涵,切实扭转了“重建设、轻赈济”现象,推动以工代赈工作向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转变。
狠抓政策落地落实,提升“赈”的成效
抓实抓细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等关键任务环节,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提升、交叉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督促项目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尽可能创造更多务工岗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不断扩大农村就业容量。2021年,全省共安排以工代赈资金4.14亿元,实施项目391个,带动超1万名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开展技能培训4000余人次,发放劳务报酬近7000万元,占中央资金比例超过20%,高出国家要求5个百分点。
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拓宽“赈”的渠道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相关要求,强化部门沟通衔接,充分调动市县积极性,储备实施了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有效促进了农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共享发展成果。2021年,全省共实施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2657个,总投资53.3亿元,累计带动超7万名农村群众参与务工,开展技能培训1.8万人次,发放劳务报酬6.12亿元,务工群众人均增收8000余元。
今年以来,陕西省发改委把以工代赈作为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稳就业的重要举措,按照“项目跟着就业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指导市县谋划实施了一批带动就业人数多、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高、政府组织群众务工能力强的项目,并同步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目前,国家已累计安排陕西省以工代赈资金3.74亿元,较上年增加4000万元,省级层面安排专项资金9000万元,支持项目208个,预计可创造1.2万个就业岗位,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9500万元,占中央资金比例将提高至25%以上。截至上半年,全省共实施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2206个,总投资达42.3亿元,带动就业6.4万人,发放劳务报酬3.5亿元,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约2.5万人次。
据悉,陕西省发改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精神,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再接再厉、真抓实干,持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以更高标准强化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全流程监管,以更大力度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以更实举措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农民工、脱贫人口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在家门口有活干、有收入,支持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创造幸福生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