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
摘要:《工作方案》对于严格规范管理提出了3项措施。即项目前期工作明确以工代赈要求、项目建设环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本报讯 记者安宁报道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在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中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由原规定的15%以上提高到30%以上,并尽可能增加。
《工作方案》指出,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既是促进有效投资、稳就业保民生、拉动县域消费、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有效手段。
《工作方案》明确了以工代赈的实施对象范围。一是要推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谋划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时,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二是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范围,如水利领域主要包括水库建设、大中型灌区新建和配套改造、江河防洪治理等,能源领域主要包括电力、油气管道、可再生能源等。
《工作方案》提出了4项重点工作任务,即形成以工代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以县域为主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精准做好务工人员培训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其中,国务院教育、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在国家层面列出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分领域形成年度项目清单,指导地方建立本地区适用以工代赈的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工作方案》对于严格规范管理提出了3项措施。即项目前期工作明确以工代赈要求、项目建设环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工作方案》还强调了组织保障措施,包括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中央统筹、省部协同、市县抓落实;加大投入力度,在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中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自身财力积极安排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做好总结评估,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等。
责任编辑:唐雅丽